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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進步】111學年度學業成績進步獎勵開放申請通知

敬請欲申請的同學,詳閱公告說明,檢附完整資料,並於112年 10月6日(五)下午 5時前交系辦公室。

一、依據本校「學生學業成績進步獎勵要點」(詳如附件)辦理111學年度學生學業成績進步獎勵。
二、本獎勵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2年 10月6日(五)下午 5時截止,逾時恕不受理。
三、獲獎資格如下:凡 111 學年度就讀本校之大學部在學學生,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修課學分數需達九學分以上,班級排名較第一學期進步百分之二十以上,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者。
四、112學年度補助學生學業成績進步獎勵之名額如下:
(一)躍學獎/獎助學金 2,000 元/27名。
(二)進學獎/獎助學金 1,200 元/27名。
五、公告各學系獲獎員額及申請時間,並由各學系依進步幅度排序後提供獲獎清冊,如班級排名進步幅度相同時,再依據第二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由高至低排序。前述清冊須檢具資料如下:
一 躍學獎及進學獎獲獎名單。
二 獲獎同學 前 學年 成績單 。
三 獲獎同學學生證 、身分證及郵局存摺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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