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組公告】113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須知
臺北市立大學113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須知:開學日及註冊日114年2月17日(一)
※依本校學則規定,學生應於期限內完成繳費註冊及選課事宜,逾期未註冊者,清查後依規應予退學。一旦經學校函退或自辦退學手續者,補註冊繳費概不受理。如因故必須延緩,應依規定請假,請假以兩星期為限,逾期未辦理者,應令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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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大學113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須知:開學日及註冊日114年2月17日(一)
※依本校學則規定,學生應於期限內完成繳費註冊及選課事宜,逾期未註冊者,清查後依規應予退學。一旦經學校函退或自辦退學手續者,補註冊繳費概不受理。如因故必須延緩,應依規定請假,請假以兩星期為限,逾期未辦理者,應令退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