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校程序】再次提醒離校程序,請預計於108-2畢業的同學務請依相關規定辦理
畢業離校流程:
一、 離校期程: 自 109 年 7 月 13 日起(畢業生若有下修課程者應於 7 月 20 日以後)
至 8 月 31 日下午 5:00 前攜帶學生證至本校教務處辦理,請先確認個人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
成績已全數到齊,且校務系統之畢業離校流程各單位審核通過後方可辦理。
二、離校流程:請參考畢業離校流程圖辦理。
三、畢業生之前曾申請畢業離校而未離校,預計108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之學生,
仍須重新上網申請;本學期申請逾期未完成畢業,且未達修業最高年限者,
須申請撤銷畢業申請,次學期仍應辦理註冊;再次提醒,延畢生請務必依
本校規定期程辦理註冊及選課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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