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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證照】109-2-獎勵學生考取專業能力證照及通過語文能力檢定線上申請開放期間暨作業時程公告

110.03.03公告
1、109-2學生考取證照獎勵作業,申請期限自110年3月15日(一)上午11時起至110年4月12日(一)下午5時截止,逾時不予受理。
2、本學期證照獎勵採線上申請(不須繳交紙本),請於PushPull App申請(路徑:個人專區→申請表單→證照獎勵),因獎勵金採匯款方式至獲獎同學個人帳戶,故需完整編輯個人資料(包含系所、入學日期、地址、電話及各項身份證明文件與存簿圖片)才能送出證照獎勵申請,請同學提前備妥並預先於「個人資料」專區上傳,以加速申請速度。(若出現圖片上傳失敗情形,建議上傳圖片截圖檔案或壓縮檔案容量)
3、除完成前述申請程序外,請同學務必前往校務系統「學生學習歷程」→「個人履歷編輯」→「證照紀錄」專區登錄欲申請獎勵之證照資料。
4、每位同學以申請一張證照獎勵為限。
5、本學期獎勵排序以線上登記時間先後順序為原則,並於110年5月7日(五)下午5點前公告獲獎同學名單。
6、非該學制在學期間內所獲得證照及畢業條件相關證照不在補助之內
7、未經相關訓練或考試之志工證、服務證等不在補助之內。
8、同一證照已申請過校內相關獎勵者,不得重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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