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減免】110-2學雜費減免,申請日期111年1月3日(一) 至 111年1月28日(一)下午5點截止
學雜費減免辦理流程
受理時間:
111年1月3日(一) 至 111年1月28日(一)下午5點截止。
辦理程序:
一、符合上列相關條件欲申請者,請於校務系統提出申請(申請>學務資訊申請>優待減免申請作業>提出減免申請),請把握時間辦理。
二、線上申辦後,請列印切結書簽章後,於受理時間截止日以前將切結書及所需繳驗之證件、正本(所需繳驗之證件見下方附件)送至收件單位驗證,以利辦理後續註冊事宜。
三、請同學郵寄之前,先行檢查是否有遺漏,如有缺件,恕本組將無法辦理。【身障生及身障子女因有效證件(身障手冊)正本請先拍照或掃描彩色版,註明學號、姓名、電話等相關資料,寄到信箱給兩校學雜費減免承辦人收】
承辦人:
博愛校區 生活輔導組 行政大樓3樓 |
|
邱小姐 | ( 02-2311-3040分機1212 ) wzc@utaipei.edu.tw |
天母校區 分區學務組 行政大樓1樓 |
|
陳小姐 | ( 02-2871-8288分機1202) yu@utaipei.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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