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修申請】110學年度暑期(重補修)開課資料,敬請詳閱通知說明,並請於111年6月2日至6月9日(四)間繳交相關資料至系辦公室
轉知教處通知,有關110學年度暑期(重補修)開課資料,敬請詳閱通知說明,並請於111年6月2日至6月9日(四)間繳交相關資料至系辦公室
說明:開課相關事宜如下:
一、修課期限:111年6月27日至8月31日止,每1學分須授滿18小時(含期中考、期末考)。
(一)暑期上學期:6月27日至7月29日。
(二)暑期下學期:8月1日至8月31日。
二、教師鐘點費:依行政院頒布「公立大專院校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標準表之夜間授課鐘點費支給標準」,教授每小時1035元,副教授每小時885元,助理教授每小時835元,講師每小時770元。
三、修課人數及收費方式:依本校「暑期修課作業要點」公告之最新法規辦理(附件3)。
(一)修課人數: 暑期開班授課以每班至少十五人為原則,若低於 十五人開班,依每班十五人之收費為收費基準平均分攤應收學分費。
(二)收費方式:日間班每學分收費$1,350元。
在職進修碩士班學分收費依學雜費標準辦理。
若該課程為0學分,則依上課時數收取學分費。
四、敬請貴單位於同學填寫本表時,一併檢附本校「暑期修課作業要點」,並協助告知開班及收費等相關規定,以維護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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