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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請假】本校111學年度第1學期師生因應新冠疫情注意事項

轉知學務處公告,有關因應新冠疫情請假注意事項,敬請各位同學詳閱並依說明辦理:

提醒您,請留意:

(一) 學生請假:事假、生理假、婚假、病假 (附醫療院所證明) :

1.請於課前自行透過 e-mail、eeclass 寄信、班級通訊群組等 方式向授課教師請假,並經老師同意。

2.課前或課後 14 日內填寫(紙本) #學生銷曠暨請假異動報告書,經 授課教師簽章後自行送交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二) 防疫假規定:

1. 確診、快篩陽性學生,實施 7 天居家照護期間請檢附隔離通知書申請防疫假。

2. 與確診者或快篩陽性個案同住學生,實施居家隔離或自主防疫期 間不得入班上課,請檢附同住確診親友隔離通知書申請防疫假。

3. 申請防疫假請填寫(紙本) 學生銷曠暨請假異動報告書,經系(所) 主任簽章後,送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辦理,防疫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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